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部(国家人民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址)
资讯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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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部,国家人民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东院)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西院)
邮编:100013(东院) 100716(西院)
主要交通路线:乘坐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C出口步行即到或在安定门乘坐125路公交车到和平里中街下车即到(西院);乘坐公交车:116、62、117、674、13、特16、684和平里路口南下车步行即到(东院)。
2. 劳动部哪一年更名?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2008年3月31日,第十一届国务院成立的第13天,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挂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证件是真假?
我觉得如果你是通过正规的培训考试 取得的证书,那就不会有这样的疑问,肯定是真的 如果您是通过一些机构直接办理的证书,那就说不准是假的,你通过相应的网站 核实一下证书编号,印章。。。如果网站上都正常显示,那应该就没有问题 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了,有些机构确实可以通过部里的关系,直接办理证书
4. 国企人力资源部待遇前途?
待遇较好,有前途。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所有制企业,只要自己立足本岗,勤奋工作,努力付出都会得到回报,同时也有希望得到进一步提拔。国企人力资源部是一个重要部门,负责企业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能够在人力资源部工作除了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有一定领导能力,所以,在国企人力资源部工作待遇和前途都是非常好的!
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什么时候改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2008年3月31日,第十一届国务院成立的第13天,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挂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6. 1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哪些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国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省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县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是最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它将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
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7. 人社部是什么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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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部,国家人民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东院)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西院)
邮编:100013(东院) 100716(西院)
主要交通路线:乘坐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C出口步行即到或在安定门乘坐125路公交车到和平里中街下车即到(西院);乘坐公交车:116、62、117、674、13、特16、684和平里路口南下车步行即到(东院)。
2. 劳动部哪一年更名?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2008年3月31日,第十一届国务院成立的第13天,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挂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证件是真假?
我觉得如果你是通过正规的培训考试 取得的证书,那就不会有这样的疑问,肯定是真的 如果您是通过一些机构直接办理的证书,那就说不准是假的,你通过相应的网站 核实一下证书编号,印章。。。如果网站上都正常显示,那应该就没有问题 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了,有些机构确实可以通过部里的关系,直接办理证书
4. 国企人力资源部待遇前途?
待遇较好,有前途。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所有制企业,只要自己立足本岗,勤奋工作,努力付出都会得到回报,同时也有希望得到进一步提拔。国企人力资源部是一个重要部门,负责企业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能够在人力资源部工作除了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有一定领导能力,所以,在国企人力资源部工作待遇和前途都是非常好的!
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什么时候改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2008年3月31日,第十一届国务院成立的第13天,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挂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6. 1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哪些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国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省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县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是最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它将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
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7. 人社部是什么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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