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方案(2023年医保改革是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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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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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调整方案,2023年医保改革是谁提出来的?
国务院。
中国的医保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1994年到2009年,从职工医保扩大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上覆盖全民;2009年到2018年,新医改启动,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等,医保制度不断完善;2018年到现在,医保局成立,一系列改革组合拳,形成三医联动态势,医保改革和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2. 中央对75岁以上老人有什么政策么?
第一,高龄老人养老金的倾斜增加。2021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逐渐部署落实。调整方案的内容主要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倾斜调整中有对高龄老人的倾斜照顾,大多数地区都是对7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养老金的倾斜增加,不过上海市是对女性60周岁以上、男性65周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倾斜照顾,北京市、河南省都是对男女65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倾斜照顾。这些增加部分的年龄都是以2020年12月31日以前的年龄为准,今年刚达到60周岁或者65周岁是无法享受的。
除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对高龄老人实施倾斜照顾。大多数地区都是对65周岁以上的老人实施倾斜照顾,一般都是从到达65周岁的当月起,额外增加基础养老金待遇。实际上相应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并不高,一般只有每月2~5元左右。希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有关标准越来越高。
第二,公共交通系统的免费乘坐等政策优惠。现在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实施了老年人公共交通系统免费乘车的优惠。山东省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要求,对于山东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第三,部分地区实施老年综合津贴。2017年,《上海市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综合津贴制度。从满65周岁的当月起,每月可以领取政府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65~69岁每月75元,70岁至79岁每月150元,80至89 岁每人每月180 元,90至99 岁每人每月350元,100 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 元。
实际上,国家民政部门要求对80岁以上的老人各地应当建立老年津贴制度。山东省对低保家庭的80岁以上老人有额外的津贴,各个地级市将有关高龄津贴普及到普通80岁以上的老人。
目前,全国所有省市都已经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除此之外,各个省市还建立了老人服务补贴制度、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各种津补贴制度已经惠及3000多万老年人。
第四,老年人的健康体检福利制度。对于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国家也是越来越重视,很多街道社区都建立了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制度。一些有条件的社区,还会发放各种节日慰问品,特别是九九老人节,还会组织老年人开展很多娱乐活动。像北京、上海的老年社区,也积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
第五,独生子女倾斜增加。对于独生子女父母,到达退休年龄或者指定年龄时,依然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补贴。像我母亲从2018年开始,每月享受8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我父亲是退休时一次性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是14,000多元。各个地方的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像云南省是加发5%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
总体来说,国家对于65岁以上的老人倾斜照顾政策还是蛮多的,但相对而言各个地区、各类人员的差异也比较大。希望国家这样的关爱老年人政策越来越多。
3. 大部制改革优点和缺点?
大部制始于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制的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4. 医疗改革不是国家行为吗?
医疗改革是国家行为。因为我国快进入老龄社会了,随着老年人的增加,身体不适和生病的越来越多,现形的医疗制度快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了,所以国家才要进行医疗改革,每一项改革肯定要得罪一些少数人,但国家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肯定会有利于大多数人。
5. 2023年有哪些机构会整合合并?
自人类社会形成,吏治就成为永恒的课题,但好像多是建国之初好,越往后问题越多,原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后期官吏体系的建立,使本来应该被规则约束管理监督的,却成为规则的制定者、监督的执行者,通俗点说就是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封建社会及资本主义社会里,为官为吏者无不为自身利益最大化出谋、无不为随时逃脱监管划策,长此以往,积重难返。如何解决,唯有执行政权之人透明于天下,人民拥监管之权,来约束行政之权。
6. 国务院2020对原民办有新政策吗?
你好!感谢邀请;很高兴回答提出的这个问题。下面这篇文章也许能帮到你,跟着强哥走,要啥啥都有!
原被辞退的教师,建议上当地教育局咨询,一般有一定的补贴的,在建国辞职的,补到2万多。但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教育局解释的为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现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拓展资料:
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
1.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以下简称职级工资制);机关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具体内容见《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
上述人员的工资标准,分别按国发[1993]79号文件中《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附表一、附表三执行。
2.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增资制度、奖金制度、岗位津贴制度,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1.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执行。
2.深圳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1)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工资套改办法是:基础工资,按职级工资制中的基础工资标准执行;级别工资,按此次确定的级别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工龄工资,按全国统一的标准执行;职务工资,按规定的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直接套入相应的职务工资档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的年限规定,分别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中《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附表一、附表二执行。
(2)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工资套改办法是:岗位工资,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直接套入相应的岗位工资档次。套改岗位工资的年限规定,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中《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附表三执行。
(3)实施的其它内容,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与实施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
1.经济特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单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实行五种不同的工资制度,即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制和行员等级工资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具体内容见国发[1993]79号文件。
上述人员的工资标准,分别按国发[1993]79号文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附表一至附表十八执行。
2.经济特区事业单位的分类管理办法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增资制度、奖励制度,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1.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2.深圳经济特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1)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职员职务工资的实施。工资套改办法是:根据本人的工作业绩、任职(聘任)年限、工作年限和学历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套改专业技术职务工资、职员职务工资的年限规定,分别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附表一、附表二执行。
(2)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工资套改办法是:技术工人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直接套入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档次;普通工人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直接套入相应的等级工资档次。套改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等级工资的年限规定,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附表三执行。
(3)实施的其它内容,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特区津贴制度与实施
(一)特区津贴制度
1.经济特区建立特区津贴制度。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特区津贴暂按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现工资高出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水平确定。
2.在经济特区之间调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特区津贴按调入单位的标准执行;调离经济特区后,其特区津贴即行取消。
3.特区津贴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安排,各经济特区不得自行调整。
4.特区津贴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实施。
(二)特区津贴的实施
1.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特区津贴的实施
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的特区津贴总体水平,根据全部工作人员套改后国家核定的保留工资数额确定。凡工资套改的增资水平超过国家的规定的经济特区增资数额的,在特区津贴标准中相应核减。特区津贴的发放,要适当拉开差距,不得平均发放。特区津贴标准,由特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报人事部核批。
2.深圳特区津贴的实施
鉴于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以及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不同于全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深圳经济特区的特区津贴总体水平按全部工作人员套改后国家核定的保留数和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增资数额确定。特区津贴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深圳特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报人事部核批。
五、其它有关政策
(一)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深圳、厦门经济特区从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广州等十六市行政级别问题的通知》(中编[1994]1号)明确为副省级起,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问题,比照国务院直属机构工作人员的办法处理。
(二)凡本方案中未另行规定,均按国发[1993]79号和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是对现行工资制度的重大改革,各经济特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控制总量,不得自行其是。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保证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经济特区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少数部门除外)驻经济特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各经济特区要根据《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报送人事部审批。
7. 国务院对80岁以上老人有补贴吗?
有补贴。原因是自2019年起,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扩大老年人护理服务供给的指导意见》文件,其中明确规定,对于80岁以上、全面失能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全额的护理补贴。这项政策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缓解家庭护理的压力。在享受补贴的同时,老年人和家庭成员也需要有一定的自我负担和责任,如在家庭生活中需要合理调整生活方式,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等生活需求,以保证老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同时,在选择护理服务机构时,也需要认真选择有相关执照和资质的机构,以确保老年人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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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调整方案,2023年医保改革是谁提出来的?
国务院。
中国的医保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1994年到2009年,从职工医保扩大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上覆盖全民;2009年到2018年,新医改启动,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等,医保制度不断完善;2018年到现在,医保局成立,一系列改革组合拳,形成三医联动态势,医保改革和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2. 中央对75岁以上老人有什么政策么?
第一,高龄老人养老金的倾斜增加。2021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逐渐部署落实。调整方案的内容主要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倾斜调整中有对高龄老人的倾斜照顾,大多数地区都是对7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养老金的倾斜增加,不过上海市是对女性60周岁以上、男性65周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倾斜照顾,北京市、河南省都是对男女65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倾斜照顾。这些增加部分的年龄都是以2020年12月31日以前的年龄为准,今年刚达到60周岁或者65周岁是无法享受的。
除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对高龄老人实施倾斜照顾。大多数地区都是对65周岁以上的老人实施倾斜照顾,一般都是从到达65周岁的当月起,额外增加基础养老金待遇。实际上相应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并不高,一般只有每月2~5元左右。希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有关标准越来越高。
第二,公共交通系统的免费乘坐等政策优惠。现在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实施了老年人公共交通系统免费乘车的优惠。山东省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要求,对于山东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第三,部分地区实施老年综合津贴。2017年,《上海市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综合津贴制度。从满65周岁的当月起,每月可以领取政府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65~69岁每月75元,70岁至79岁每月150元,80至89 岁每人每月180 元,90至99 岁每人每月350元,100 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 元。
实际上,国家民政部门要求对80岁以上的老人各地应当建立老年津贴制度。山东省对低保家庭的80岁以上老人有额外的津贴,各个地级市将有关高龄津贴普及到普通80岁以上的老人。
目前,全国所有省市都已经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除此之外,各个省市还建立了老人服务补贴制度、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各种津补贴制度已经惠及3000多万老年人。
第四,老年人的健康体检福利制度。对于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国家也是越来越重视,很多街道社区都建立了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制度。一些有条件的社区,还会发放各种节日慰问品,特别是九九老人节,还会组织老年人开展很多娱乐活动。像北京、上海的老年社区,也积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
第五,独生子女倾斜增加。对于独生子女父母,到达退休年龄或者指定年龄时,依然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补贴。像我母亲从2018年开始,每月享受8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我父亲是退休时一次性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是14,000多元。各个地方的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像云南省是加发5%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
总体来说,国家对于65岁以上的老人倾斜照顾政策还是蛮多的,但相对而言各个地区、各类人员的差异也比较大。希望国家这样的关爱老年人政策越来越多。
3. 大部制改革优点和缺点?
大部制始于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制的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4. 医疗改革不是国家行为吗?
医疗改革是国家行为。因为我国快进入老龄社会了,随着老年人的增加,身体不适和生病的越来越多,现形的医疗制度快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了,所以国家才要进行医疗改革,每一项改革肯定要得罪一些少数人,但国家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肯定会有利于大多数人。
5. 2023年有哪些机构会整合合并?
自人类社会形成,吏治就成为永恒的课题,但好像多是建国之初好,越往后问题越多,原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后期官吏体系的建立,使本来应该被规则约束管理监督的,却成为规则的制定者、监督的执行者,通俗点说就是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封建社会及资本主义社会里,为官为吏者无不为自身利益最大化出谋、无不为随时逃脱监管划策,长此以往,积重难返。如何解决,唯有执行政权之人透明于天下,人民拥监管之权,来约束行政之权。
6. 国务院2020对原民办有新政策吗?
你好!感谢邀请;很高兴回答提出的这个问题。下面这篇文章也许能帮到你,跟着强哥走,要啥啥都有!
原被辞退的教师,建议上当地教育局咨询,一般有一定的补贴的,在建国辞职的,补到2万多。但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教育局解释的为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现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拓展资料:
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
1.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以下简称职级工资制);机关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具体内容见《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
上述人员的工资标准,分别按国发[1993]79号文件中《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附表一、附表三执行。
2.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增资制度、奖金制度、岗位津贴制度,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1.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执行。
2.深圳经济特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1)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工资套改办法是:基础工资,按职级工资制中的基础工资标准执行;级别工资,按此次确定的级别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工龄工资,按全国统一的标准执行;职务工资,按规定的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直接套入相应的职务工资档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的年限规定,分别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中《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附表一、附表二执行。
(2)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工资套改办法是:岗位工资,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直接套入相应的岗位工资档次。套改岗位工资的年限规定,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中《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附表三执行。
(3)实施的其它内容,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与实施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
1.经济特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单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实行五种不同的工资制度,即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制和行员等级工资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具体内容见国发[1993]79号文件。
上述人员的工资标准,分别按国发[1993]79号文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附表一至附表十八执行。
2.经济特区事业单位的分类管理办法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增资制度、奖励制度,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1.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2.深圳经济特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实施
(1)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职员职务工资的实施。工资套改办法是:根据本人的工作业绩、任职(聘任)年限、工作年限和学历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套改专业技术职务工资、职员职务工资的年限规定,分别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附表一、附表二执行。
(2)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工资套改办法是:技术工人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直接套入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档次;普通工人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直接套入相应的等级工资档次。套改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等级工资的年限规定,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附表三执行。
(3)实施的其它内容,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特区津贴制度与实施
(一)特区津贴制度
1.经济特区建立特区津贴制度。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特区津贴暂按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现工资高出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水平确定。
2.在经济特区之间调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特区津贴按调入单位的标准执行;调离经济特区后,其特区津贴即行取消。
3.特区津贴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安排,各经济特区不得自行调整。
4.特区津贴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实施。
(二)特区津贴的实施
1.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特区津贴的实施
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的特区津贴总体水平,根据全部工作人员套改后国家核定的保留工资数额确定。凡工资套改的增资水平超过国家的规定的经济特区增资数额的,在特区津贴标准中相应核减。特区津贴的发放,要适当拉开差距,不得平均发放。特区津贴标准,由特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报人事部核批。
2.深圳特区津贴的实施
鉴于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以及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不同于全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深圳经济特区的特区津贴总体水平按全部工作人员套改后国家核定的保留数和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增资数额确定。特区津贴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深圳特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报人事部核批。
五、其它有关政策
(一)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深圳、厦门经济特区从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广州等十六市行政级别问题的通知》(中编[1994]1号)明确为副省级起,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问题,比照国务院直属机构工作人员的办法处理。
(二)凡本方案中未另行规定,均按国发[1993]79号和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是对现行工资制度的重大改革,各经济特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控制总量,不得自行其是。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保证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经济特区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少数部门除外)驻经济特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各经济特区要根据《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报送人事部审批。
7. 国务院对80岁以上老人有补贴吗?
有补贴。原因是自2019年起,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扩大老年人护理服务供给的指导意见》文件,其中明确规定,对于80岁以上、全面失能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全额的护理补贴。这项政策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缓解家庭护理的压力。在享受补贴的同时,老年人和家庭成员也需要有一定的自我负担和责任,如在家庭生活中需要合理调整生活方式,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等生活需求,以保证老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同时,在选择护理服务机构时,也需要认真选择有相关执照和资质的机构,以确保老年人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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